掌握關鍵重點
• 2025 年 6 月 17 日,東京地方法院裁定入管違法收容。
• 判決要求國家向兩名男性支付共 120 萬日圓賠償。
• 原告為伊朗與土耳其籍男性,分別於 1991 年與 2007 年來日。
• 兩人因不法滯留多次被收容,並診斷出憂鬱症。
• 法院認定入管未適當考量醫師診斷,漫然收容屬過失。
• 判決指出收容需符合國際人權規約,需有超越自由剝奪的必要性。
• 原告主張入管法違反國際人權規約,但法院未支持該主張。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表示將精查判決內容並適當應對。
• 弁護團稱判決具突破性,但對未認定入管法不當感到遺憾。
總結
東京地方法院於 2025 年 6 月 17 日裁定,兩名因不法滯留而多次被收容的伊朗與土耳其籍男性遭受入管違法收容,國家需支付共 120 萬日圓賠償。法院認定入管未適當考量醫師診斷,違反國際人權規約中禁止恣意拘禁的規定。雖然原告主張入管法本身違反國際人權規約,但法院未支持該觀點。弁護團對判決中強調收容需符合國際人權規約表示肯定,但對未認定入管法不當感到遺憾。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則表示將審慎檢視判決並採取適當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