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關鍵重點
• 2016 年,兵庫加古川市一名國中二年級女生因霸凌自殺。
• 第三方委員會認定,班級與社團活動中的霸凌為自殺主因。
• 自殺前一年,社團顧問調查霸凌問題,卻將其視為「成員間糾紛」。
• 顧問銷毀相關調查備忘錄,並向第三方委員會虛報「備忘錄遺失」。
• 遺族向市政府提起 7700 萬日圓賠償訴訟。
• 2025 年 4 月,法院提出和解方案,市政府同意支付 300 萬日圓解決金。
• 2025 年 6 月 25 日,雙方正式達成和解,市政府為不當處理道歉。
• 遺族表示,對未能阻止女兒自殺的遺憾更加深刻。
• 遺族呼籲教師重視學生生命,教育委員會應以保護學生為首要任務。
總結
2016 年,兵庫加古川市一名國中女生因班級與社團活動中的霸凌自殺,引發遺族對市政府的賠償訴訟。調查顯示,學校顧問未妥善處理霸凌問題,甚至銷毀相關證據並虛報情況。遺族最終向市政府提出 7700 萬日圓賠償要求。2025 年 4 月,法院提出和解方案,市政府同意支付 300 萬日圓解決金並道歉。6 月 25 日,雙方正式和解。遺族表示,對未能阻止女兒自殺的遺憾更加深刻,並呼籲教師與教育委員會應以保護學生生命為首要責任。此案成為教育界反思霸凌問題的重要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