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關鍵重點
• 根據道路交通法第 38 條,行人穿越道上行人優先。
• 車輛接近行人穿越道時,需以可隨時停車的速度行駛。
• 若行人正在穿越或有穿越意圖,車輛必須一時停止。
• 違反「行人穿越道妨害」規定,可能面臨 3 個月以下拘禁或 5 萬日圓以下罰金。
• 若車輛未停車導致行人停下,即使行人示意「請先行」,仍可能違規。
• 若行人無穿越意圖,車輛通行則不構成違規。
• 2024 年調查顯示,僅 53% 車輛在無號誌行人穿越道前停車。
• 警方建議,車輛應一時停止並示意行人先行,以避免違規及事故。
總結
在無號誌行人穿越道上,行人優先是法律基本原則。即使行人示意「請先行」,車輛仍需一時停止並確認行人無穿越意圖後方可通行。若車輛未停車導致行人停下,可能構成違規。警方強調,為避免違規及交通事故,車輛應主動讓行人先行。2024 年調查顯示,僅約半數車輛遵守此規定,顯示駕駛人需提高安全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