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關鍵重點
• 2016 年 7 月 5 日,55 歲千葉真樹於家中自殺。
• 遺書內容提及「不想死,但為逃離痛苦別無選擇」。
• 遺族控訴千葉因上司霸凌自殺,要求認定為公務災害。
• 2023 年 3 月,青森地方法院駁回遺族請求,認為無法評價為嚴重霸凌。
• 遺族不服一審判決,向仙台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 同事新證詞指出千葉曾多次提及遭受上司霸凌的痛苦。
• 同事曾向青森縣警高層報告千葉因霸凌自殺,但未被採納。
• 青森縣警早期結論為「無霸凌」,未進一步調查。
• 青森縣警表示對案件細節不予置評,將誠實應對必要情況。
總結
2016 年,青森縣警部千葉真樹因疑似遭上司霸凌而自殺,遺族提起公務災害認定訴訟。2023 年一審判決駁回遺族請求,遺族不服並上訴至仙台高等法院。近日,遺族公開千葉的遺書,並揭露同事新證詞,證實千葉生前多次提及遭受霸凌的痛苦。同事曾向縣警高層報告,但未被採納。青森縣警早期結論為「無霸凌」,未進一步調查,遺族對此結果表示無法接受。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