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關鍵重點
• B 子照顧心臟病父親 2 年、認知症母親 5 年半。
• 妹妹拒絕參與照護,並更改電話號碼避免聯繫。
• 父母遺產未進老人院,部分財產保留作遺產。
• 妹妹要求 50% 遺產分配,未承擔任何照護責任。
• B 子為照護父母,擴建房屋,花費遺產約 30%。
• 法律不支持將擴建費用從遺產中扣除。
• B 子對妹妹態度不滿,但認為照護父母值得。
總結
B 子在父母晚年承擔了長期照護責任,面對妹妹完全不參與的態度,最終仍需與妹妹平分遺產。法律對於照護貢獻的認定有限,B 子的擴建費用無法從遺產中扣除,導致不公平感加劇。儘管如此,B 子認為陪伴父母的時光彌足珍貴,並從中獲得了情感上的滿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