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關鍵重點
• 2006 至 2010 年,聯合國安理會通過多項決議,對伊朗實施制裁。
• 2015 年安理會決議批准伊朗核協議,限制濃縮鈾儲量以解除制裁。
• 「快返機制」設置於 2015 年決議,允許恢復過去制裁。
• 英、法、德於 2025 年啟動「快返機制」,指控伊朗未履行協議。
• 「快返機制」無需安理會全體同意,30 天內未通過新決議即恢復制裁。
• 2025 年 10 月中旬,2015 年決議將到期,屆時「快返機制」失效。
• 俄羅斯與中國提議延長決議期限 6 個月,歐洲國家可能拒絕。
• 常任理事國(美、英、法、中、俄)可利用否決權阻止新決議。
• 制裁內容包括凍結資產、禁止武器交易,適用於所有聯合國會員國。
總結
聯合國安理會於 2015 年批准的伊朗核協議設置了「快返機制」,允許在伊朗未履行協議時恢復過去的制裁。2025 年,英、法、德啟動該機制,試圖在 10 月中旬決議到期前迫使伊朗讓步。該機制的特殊性在於無需安理會全體同意即可恢復制裁,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也無法阻止。與此同時,俄羅斯與中國提議延長決議期限,但歐洲國家接受的可能性不高。此舉反映了國際社會在應對伊朗核問題上的分歧與博弈,未來局勢仍充滿不確定性。
